关于《宜昌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2年)》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03-11 来源:宜昌市体育运动学校 浏览次数:11349 字体: 小 中 大 |
一、制订背景及依据 2020年8月,宜昌市被国家体育总局确定为全国首批40个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之一。2021年1月中旬,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21]19号),要求充分发挥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作用,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省体育局领导作为主要成员、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带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试点工作举措、试点目标、各部门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间。推动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扩大居民体育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2月底以市政府文件报省体育局审核,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迅速组织专班,按照国家、省局要求,结合宜昌实际,制订了《宜昌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2年)(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报省体育局。2月25日,省体育局审核回函,原则同意《宜昌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2年)(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着力推动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扩大居民体育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工作原则:坚持党政主导、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协同推进、坚持问题导向。 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260亿元,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60亿元,占比地区生产总值1.33%,人均体育消费突破2300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5%以上等具体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中国漂流之都”“中国龙舟之乡”等城市品牌影响力,打造以体育旅游为引擎的区域性体育消费中心城市。 主要任务:共六项,包括突破性发展体育旅游消费;推动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引领体育消费;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打造“体育赛事之都”;加快弥补体育制造业短板大力发展体育培训业;积极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 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土地保障、人才保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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